人造石加工工作中出现事故,造成工人眼镜失明,然而在医疗赔偿方面没有得到应有的
赔偿,加工厂工人把人造石加工厂老板告上法庭,最后在法官和律师联手调解情况下解决了
这起纠纷。
外地人刘某在侯马市开办一家人造石加工作坊。2008年,因生意好转,人手不够,雇佣
老乡张某为其打工。去年11月,张某弯腰作业时,飞溅的砂轮碎片无情的打到了其右眼上,
致使张某右眼球破裂。获知张某受伤,刘某立即将其送到医院进行治疗,后因二次手术费以
及赔偿问题,双方协商不成。
当老实巴交的父母得知年轻的儿子眼部受伤致右眼球摘除,左眼视力0.4时,伤心悲痛之
情不言而喻。为了孩子以后的生活有个着落,张某的父母多次找刘某的父母商量赔偿无果后
,发展到纠集亲戚到刘某父母家要讨还公道,致使矛盾逐渐升级。今年3月22日,张某向侯马
市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,仲裁委以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范围为由,做出了不予受理决定
。抱着最后一线希望,张某向侯马法院提起诉讼,请求判令被告刘某支付工资、医疗费、赔
偿金等50000元。
在法官和律师的共同协助下,不断的对双方进行疏导工作,并同时让他们换位思考对方
的情况。最终双方达成协议,刘某赔偿张某36000元,双方和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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